第(1/3)页 冯春云回头,看了看的确人太多,立马就又返回。 “成,一会儿再说,你先歇着。” 如今这个儿子出息了,上次跟着沈渊去新平县,带回了不少金银,她可不得巴着儿子。 沈华回了自己屋,拿出包裹里面的银子,只留了一半放外面,其余的都藏到了床底下的一个洞里。 那是他特意挖的一个洞,给堵死之后,还放上了一双臭鞋挡着。 刚才看了看,里面的东西没动过,看来他娘是没找到。 藏好这些,他把腐竹拿了出来,找了一圈,没找到沈兰,干脆自己去了厨房。 看爹娘那么忙,他这回来了,总要为他们准备一顿饭。 正做着饭呢,沈兰终于从外面回来了。 看到自己哥哥在家,沈兰也是一个惊喜,立马跑到了厨房。 “哥,你回来了?这就是腐竹吧?我尝尝。” 说完,她竟是直接捏起了一块腐竹塞到了嘴里。 嗯,味道是真不错。 怪不得卖那么贵。 吃完,还意犹未尽,也没有走,就站在厨房门口看自己哥忙活。 “哥,现在整个镇子都传开了,说渊哥家的腐竹作坊工钱可高了,你这么辛苦跑业务,这俩月给发了多少钱啊。” 沈华皱眉,回头看了一眼自己这个妹妹。 见她穿的花枝招展的,脸上的粉厚的都快要掉下来,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爹娘在家那么辛苦,你这一大早跑哪里去了,都不知道帮忙一下的吗?” 沈兰也不在意,扶了扶身上的衣服。 “我和小姐妹出去转了转,我这不是回来做饭的吗?” 沈华没有搭理她。 想到老家的沈晴妹妹,俩人年龄差不多,可是自己这亲妹可真不如沈晴。 人家沈晴又勤快又孝顺,干活更是麻利。 可是沈兰呢。 从小被他娘给惯坏了,每日就知道跟那群小姐妹比吃穿,一点都不体谅父母,家里的活儿也从来不伸手的。 “哥,你还没告诉我,这俩月你发了多少工钱呢,若是太少,你还不如回来帮爹炼油呢。” 沈兰也真是好奇。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