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这就好听多了。 毕竟是你们先不在意别人的利益先,那你就不能反过来要求别人还得给你兜底……凯又不是你们爸爸。 这群人一听,顿时也有点头疼。 凯和政府的确有默契,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彼此维持平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华盛顿是默认了,纽约是凯的势力范围。虽然这么说有点不着调,但实际上的确如此。 大家彼此给彼此一点面子,这样才好维护平衡嘛。 可现在,你们的争斗把纽约搞的乌烟瘴气,凯发牢骚是理所当然的,至于说给你们兜底……想什么呢! 就像凯出了什么事,这帮人没一个会站出来给凯兜底一样。说到底,他们双方只是井水不犯河水,又特么不是一伙儿的。 “把尼克·弗瑞带走,带到一个别人注意不到的地方,然后你们可以开始厮杀了。我没兴趣,也不想管,但……别特么影响我的施政!你们的行为已经过线了,之前华盛顿的暗杀,我已经警告过你们了。可是你们似乎并没有把我的话当回事,现在越来越过分了,你们打算在纽约搞恐怖主义!!!你们过线了!一旦事情真的失去控制,我只能把国会中的恐怖分子交出去,平息国民的怒火……你们明白么?什么事都要有个度!明白么?!!” 本杰明把话说的非常直白,直白到没有任何可以摇摆的程度。 当一个总统说出这种话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没打算再讲条件了,必须无条件执行。 总统在美国现有的体制中,权力的确被大大限制。 可他依然是美国总统,依然是美国的领袖,一旦他说出这种话,还有人阴奉阳违……不要以为总统真的就一点反击能力都没有。总统只是权力不大,并不是真的吉祥物! 他真的下定决心,针对谁。那谁就得难受。总统再怎么样,也是总统。除非你能把他弹劾下次去! 可美国总统虽然可以被弹劾,可条件非常的苛刻。 美国总统弹劾案是根据美国宪法第2条第4款规定,总统、副总统和合众国的所有文职官员,凡受叛国、贿赂或其他重罪轻罪的弹劾并被判定有罪时,应被免职。如果有足够多的议员投票认同总统犯有“叛国、受贿、或其他重罪与轻罪”,国会将可以罢免总统的职位。美国弹劾总统的过程和条件体现了其政治体制中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具体来说,弹劾总统的启动首先需要众议院根据美国宪法认定总统的行为涉嫌“叛国、受贿或其他严重犯罪行为”,从而正式启动弹劾调查。随后,众议院的司法委员会制定具体的弹劾条款,并进行投票。如果超过半数赞成弹劾,弹劾议案即转交给参议院。参议院举行的弹劾审讯由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督导,如果超过三分之二的参议员认为总统有罪,总统即被弹劾,由副总统接任总统,被弹劾者将终身不得担任任何公职。如果犯有刑事罪行,在其恢复普通平民身份后由普通法院进行审理。如果被认定为“无罪”,总统可以继续完成其任期。 而本杰明的支持率非常高,同时在两党都有着不少拥趸,弹劾案连众议院那边都通不过,更何况参议院了。所以这纯属奢望。 谁也不想真的得罪总统。 而且这一次下面的确做的太过分了。 “明白了总统阁下。” …… 总统发飙之后,调查组当天就到达了纽约。 然后和警方完成了移交工作。 不过这边刚刚完事,调查组这边又出幺蛾子了。 关于怎么把尼克·弗瑞送回去,调查组内部有了很大争议。 要是追求速度,当然是坐飞机。 要是追求安全的话,还是走陆路好一点。 其实这玩意真的没啥可争的……毕竟两者都不算太远。 开车四个小时绝对够。 飞机其实也差不多,倒不是飞机的速度和汽车一样,只是准备时间要长一点,毕竟这么重要的犯人,你不可能坐民航吧,必须是政府专机,或者是军队专机。 不过纽约方面,对此没有任何意见,移交完成之后,特部的人就立马撤退。 抓到尼克·弗瑞他们的功劳已经够大了,后面的事情,当然不掺和。 难道谁还能把他们的功劳给吞了不成? 至于后面那些破事,他们才懒得管! 第(2/3)页